关于对疏附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的公示

来源:疏附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05日 11:06 点击数: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7号)第二十二条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交通运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核查,建立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现将下列企业(附件)列为本行政区域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并将确定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监督,发现其所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998-3256010)

:2024年疏附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信息公示表



疏附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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