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疏附县人民政府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以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一律进行公开。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疏附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县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xjsf.gov.cn,下同)查阅本《指南》。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疏附县人民政府机关(疏附县人民政府领导、疏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疏附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疏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疏附县人民政府领导职务、分管工作;
2、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3、疏附县人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疏附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年度工作安排和工作规划等;
5、疏附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6、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对情况等服务信息;
8、扶贫、优抚、救济、救灾、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9、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疏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具体信息可参见《疏附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要求属于应主动公开的信息,疏附县政府办公室将通过疏附县政府信息网(http://www.xjsf.gov.cn/)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或咨询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信函、电报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具体请在疏附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参照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申请时需填写《疏附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联系方式:
疏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8-3256113
地 址:疏附县胜利东路4号疏附县人民政府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国家秘密;
(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
四、疏附县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地点及查询时间、联系方式;
(一)查阅方式:
疏附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
(二)查阅地点:
1、疏附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xjsf.gov.cn
2、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
疏附县档案馆
(三)查询时间:
以正常办公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查阅人除通过疏附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等直接获取信息外,可通过电话或本人根据疏附县人民政府编制的《疏附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依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电话查询的也要报以下内容)申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形式要求等为主要内容的申请表后,方可查询。
具体信息目录可在疏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查询。
五、疏附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监督疏附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认为疏附县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举报,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