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案件查办 “三项制度” 要求,疏附县农业农村局现将 2025 年 7 月第一批 5 件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书已全部送达当事人。
疏附县某公司乌帕尔镇分公司经营劣兽药、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兽用处方药一案,涉案行为违反了《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关处罚。
禹某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农药案,涉案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关处罚。
新疆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涉案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关处罚。
赵某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动物案,涉案行为违反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关处罚。
阿某从自治区外调入动物用于屠宰的个人未按规定进行调运前备案,涉案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关处罚。
本次公示案件详细信息见附件《疏附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表》,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联系疏附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显明 联系电话:0998-3255127
附件:疏附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表
疏附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