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某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行政处罚的公示

来源:疏附县水利局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15:42 点击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疏水罚决字〔2025〕第01号

处罚类别:行政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4月10日

案件名称:马某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案

违法违规事实:2025年2月24日,疏附县水利局相关工作人员在疏附县石园镇检查机井时,发现当事人马某拆除机电井“井电双控”计量设施,导致计量设施不能正常运行。

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处以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罚款、加处罚款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共计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处罚履行结果:2026年4月23日已缴清。

处罚机关:疏附县水利局。


疏附县水利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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