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疏附县水利局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13:12 点击数:

2025年疏附县河湖长制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完善机制,强化组织领导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制定并完善了疏附县河湖长制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河湖长制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县级河长办的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能,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河湖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今年以来,已召开会议1次,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强化责任考核。进一步完善落实河湖长制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将河湖“清四乱”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加强对各级河湖长的考核监督,每年结合本年度河湖工作情况开展打分。

(二)依法依规开展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1.强化涉河项目监管。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管,定期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巡查,重点排查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不按审批要求实施、影响防洪安全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2.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排查整治机制,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卫星遥感监测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整治河湖“四乱”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发现河湖“四乱”问题5个,按照发现一起、整改一起、销号一起的要求,已全部完成整改。

3.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加强对河道采砂的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非法采砂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县处理非法采砂案件2起,有效维护了河道采砂管理秩序。

4.河长巡河履职。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河长的“头雁效应”,各级河长按照规定频次定期开展巡河,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河道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截至目前,县、乡、村三级河长累计巡河次数达4614余次,通过每月下发县总河长批示的巡河情况、电话短信督促等方式,督促各级河长切实履行职责。

)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及安全生产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河湖保护知识,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今年以来,共举办宣传活动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4200余份,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1.部分河长履职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村级河长对巡河任务、巡河内容理解不深入,缺少发现和解决河湖“四乱”问题的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县河长办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总河(湖)长第4号令、第5号令和喀什地区总河(湖)长第2号令,深化河道管理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全面提升我县水安全保障能力。

(一)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压实各级河长责任,进一步规范河流巡河巡查工作,提高各级河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特别是易发四乱的河段,各级河长要加大巡河巡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加大对河道周边群众的宣传力度,增设警示牌、宣传标语等。

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落实岸线规划分区管理要求,严把涉河(湖)建设项目审批关,强化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排查,大力推进图斑问题整治,加强河(湖)执法检查,恢复河流水域岸线生态功能,确保河行洪安全。

严格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督促各级河长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积极推进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促进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加强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能力,构建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河长在幸福河湖建设与管理保护中的协调和组织领导作用,将幸福河湖建设作为河长制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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