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一市四县城乡饮水安全项目沉砂调节池责任人公示

来源:疏附县水利局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5日 15:53 点击数:


序号

责任人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1

行政责任人

艾尼瓦尔·热合曼

疏附县人民政府

政府副县长

19326993939

2

技术责任人

青松

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

负责人

15199322665

3

巡查责任人

卢安科

喀什地区城乡供水总站

干部

15026326995

责任范围:水库大坝长度3.78公里,水库放水闸流量6.03m³/s ,引水渠长度2.47公里,放水渠长度0.867公里。

行政责任人职责1具体发布抢险安排命令、水库应急调度命令;2、负责规定险情上报;3、负责通知、安排受威胁区域人员转移安置及发布转移警报,确定转移,安置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4、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5、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明确抢险任务,征调抢险物资,设备等;6、负责落实通信保障;7、负责应急响应期间交通、卫生、饮食、安全等其它保障措施;8、负责规定宣传报道的发布权限和方式等。

技术责任人职责:1依规依纪依法组建本水库的水库调度、抢险技术专家组,对本水库应急抢险中的技术部分负责,制定抢险方案:2、负责制定《水库的雨、水、震、险情监测预报预警方案》;3、负责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和制订相应的抢险方案,分析可能导致水库工程出现重大险情的主要因素,负责制定相应的抢险应急预案和抢险方案。

巡查责任人职责:1、负责水库的监测、巡查,明确检查的部位、内容、方式、频次等。2、负责监测、巡查人员组成及制订监测、巡查结果的处理程序,3、负责按照《水库的雨、水、震、险情监测预报预警方案》的要求,安排专人(雨、水情观测员、联络员、地震震前观察哨、险情巡查员等)执行雨、水、地震险情征兆等观测任务,并按规定程序上报“三个责任人”。

  

                                               

地区级监督电话:0998-2524208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