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节日期间文化旅游市场秩序安全有序,安全、有序,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文化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检查。
05月01日至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A级景区、星级农家乐、 旅游购物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进行检查。专项行动中,重点检查了以下内容:(1)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及巡查制度,消防器材是否齐备有效,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裸露现象等。(2)各经营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违规使用易燃装修材料;(3)市场领域是否存在欺客、宰客、强制消费等旅游行业乱象;(4)各文化旅游经营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现象;以下是图片资料:
此次检查行动,出动执法车辆6辆次,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文化旅游经营单位25家次,检查旅游客运车辆56辆,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共21条,执法人员责令限期改正。
从检查结果来看,总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此次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及时消除了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执法检查组还将继续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持续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净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环境,确保我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