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疏附县域内草原理论载畜量的公告

来源: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22日 11:59 点击数:

为依法保护草原、维护生态安全,实现草资源持续利用,推动草原畜牧业与草原生态保护相协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草畜平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核定天然草地适宜载畜量的通知》(新林草字〔2026〕1号)工作安排,疏附县自然资源局依据《喀什地区各县市不同草地类型载畜量理论标准》核定了疏附县草原理论载畜量,低地草甸类草原12.46/羊单位温性荒漠化草原38.02/羊单位全县核定载畜量为20592羊单位现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布望广大牧民根据草原承载能力合理安排放牧,严格执行草畜平衡政策

附件:疏附县域内草原理论载畜量核定表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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