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经疏附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SFBQ1001B2025021号地块项目启动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位于吾库萨克镇喀库拉(3)村2组(疆果果对面)范围内,拟征收面积为97.67亩,属国有土地(该地块数据库为国有土地,本次为报批前的征收程序,按集体土地补偿标准进行测算),具体土地权属、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以实地调查结果为准。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占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预公告期限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31日。
四、工作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疏附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征占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拟征占土地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确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金辉兴,电话:13899126652
疏附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