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化管理,提升接种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关于印发自治区接种单位分级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疾控发〔2025〕14号)要求,疏附县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成立评估验收组,于2025年8月10日至9月1日组织开展了接种门诊分级管理验收工作。现将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验收基本情况
本次验收覆盖全县所有承担免疫规划疫苗与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的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接种门诊、医疗机构产科接种室等共计11家接种单位。验收工作严格遵循《接种单位分级管理基本指标》,采用“单位自主申报、县级初审、专家组现场核查、综合评审”的规范程序,从设施条件、人员资质、服务能力、疫苗与冷链管理、资料管理、工作质量及群众满意度七大维度进行量化评分,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科学严谨。
二、分级验收结果
经综合评审,全县接种门诊分级验收结果如下:
(一)三级接种单位(2家)
乌帕尔镇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
托克扎克镇卫生院接种门诊
以上单位均达到设施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优质化要求,具备开展全品类疫苗接种、特殊人群接种咨询及应急处置能力。
(二)二级接种单位(7家)
木什乡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
石园镇卫生院接种门诊
辽园镇卫生院接种门诊
塔什米里克乡卫生院接种门诊
布拉克苏乡中心卫生院接种门诊
吾库萨克镇卫生院接种门诊
疏附县人民医院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门诊
以上单位设施条件达标、管理流程规范,可稳定提供常规免疫规划疫苗及常见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满足辖区基本接种需求。
(三)一级接种单位(2家)
铁日木乡卫生院接种门诊
疏附县人民医院产科接种门诊
以上单位符合基本接种服务标准,可正常开展指定范围内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需在设施优化、人员培训等方面持续提升。
三、等级管理要求
1.有效期规定:本次评定的接种单位等级资格有效期为3年(自2025年12月9日至2028年12月8日)。有效期内,各级单位需严格按照对应等级标准提供服务,不得擅自降低服务质量。
2.动态监管机制: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联合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开展定期督导与动态监管,对存在设施不达标、管理不规范、群众投诉集中等问题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调整或撤销其等级资格。
3.复验与升级流程:有效期满前3个月,各接种单位需按程序申请复验;复验不合格的,撤销现有等级,需以低一级别重新申报。单位若需提升等级,应按新等级标准提交申请,经复核通过后予以调整。
4.变更报告要求:接种单位发生地点变迁、房屋改造、重新装修或停止接种服务等情况,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县卫生健康委报告,按规定办理等级调整手续。
四、社会监督与反馈
为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或发现接种单位存在不符合等级标准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举报电话:0998-3253702
现场反映:疏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反映情况需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线索与佐证材料,署实名及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处理。
特此公示。
疏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