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第二批动物防疫补助)实施方案
根据喀什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喀地财农【2024】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畜牧业生产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喀地财农【2024】5号)下达我县2024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26.13万元,其中“先打后补”补助资金2.17万元,动物疫病监测补助资金10.64万元,流行病学调查补助资金3万元,强制扑杀补助资金10.32万元。
二、资金分配方案及完成时间
1.动物疫病监测补助资金10.64万元。主要用于县、乡两级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购动物疾病诊断监测试剂及试验用耗材等。
2024年9月完成项目的采购与验收;
2024年10月完成项目资金拨付。
2.流行病学调查补助资金3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效果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技术培训等工作,完成《疏附县2024年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计划》任务。
2024年8月完成项目的采购与验收;
2024年9月完成项目资金拨付。
3.“先打后补”补助资金2.1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喀什地区2024年集中政采疫苗公开招标价,即:猪口蹄疫O型1.0元/头份、牛口蹄疫(O型+A型)1.0元/头份、羊口蹄疫(O型+A型)0.5元/头份、羊小反刍兽疫0.36元/头份、羊棘球蚴(包虫)病2.0元/头份、羊布鲁氏菌病(M5株或M5-90株)0.28元/头份、牛布鲁氏菌病(A19株)7.0元/头份、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0.25元/毫升。
2024年10月完成印证资料的收集;
2024年11月完成项目资金拨付。
4.强制扑杀补助10.32万元。各乡镇上报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强制牲畜扑杀数量进行分配(其中:奶牛2头,其他牛24头,羊90只),补贴标准为: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此次按照中央财政承担80%的比例进行补助,即:奶牛4800元/头、肉牛2400元/头、羊400元/只。
2024年7月-8月完成印证资料的收集;
2024年9月完成项目资金拨付。
三、组织实施和资金拨付方式
1、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实施,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明确相关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管好用好。
2、严格经费管理,严格遵守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3、采购类通过电子卖场采购,采购到位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资金;强制扑杀补助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卡到养殖户卡上。
疏附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