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2024年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
(强制扑杀)实施方案
根据喀什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2023年3月-2024年2月强制扑杀)预算的通知》(喀地财农【2024】1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畜牧业生产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金来源
《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2023年3月-2024年2月强制扑杀)预算的通知》(喀地财农【2024】11号)下达我县2024年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2023年3月-2024年2月强制扑杀)2.58万元。
二、资金分配方案及完成时间
强制扑杀补助2.58万元。各乡镇上报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期间强制牲畜扑杀数量进行分配(其中:奶牛2头,其他牛24头,羊90只),补贴标准为:奶牛1200元/头、肉牛600元/头、羊100元/只。
奶牛2头×1200元/头=2400元
其他牛24头×600元/头=14400元
羊90只×100元/头=9000元
2024年7月-8月完成印证资料的收集;
2024年9月完成项目资金拨付。
三、组织实施和资金拨付方式
1、该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实施,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明确相关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自治区动物防疫等补助(2023年3月-2024年2月强制扑杀)管好用好。
2、严格经费管理,严格遵守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3、强制扑杀补助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卡到养殖户卡上。
疏附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