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告

来源:疏附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01:41 点击数:

疏附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告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部署要求以保障粮食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体系,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推动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促进种植业结构合理调整,确保全区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着力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农业产业新发展格局,现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喀什地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疏附县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二、补贴对象:

一是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二是补贴耕地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保护耕地地力提升耕地质量等具体措施

三是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复播玉米苜蓿不得列入补贴对象。

四是补贴作物以种植小麦、春小麦、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

五是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粮食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

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列入自治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范围:一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三是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四是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对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自治区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在补齐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缺口后,实施小麦种植一次性补贴,对种植冬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0元;对种植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

地方配套资金在实现小麦种植应补尽补后,对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18元。玉米用于青贮或收获籽粒由各地结合申报底册经实地核查后确定,用于青贮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特色经济作物由地县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确定特色经济作物补贴范围(不含棉花、林果、蔬菜)

四、发放程序:补贴程序。建立实名公示制度,实行严格管理,概括为“农户申报、核实公示、乡镇复核、核实认定、二次公示、发放补贴、录入系统”。

农户申报。农户(种植户)自愿申请,向村委会据实申报符合条件的耕地补贴面积。

核实公示。村两委组织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申报品种、申报面积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复核。乡(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耕地补贴面积开展实地复核,无误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核实认定。

核实认定。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纪检监察、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乡镇复核后的耕地补贴面积进行实地核实。

二次公示。县级部门核定无误后,委托村级在村委会进行二次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自治区项目资金到之后90天内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0998-3255658

1.疏附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马春洪,联系电话:13909989626

经办人(股长):米娜瓦尔,联系电话:13909989141

2.疏附县农业农村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张春雨,联系电话:13565666112经办人(科长或股长):阿布都喀迪尔,联系电话:15894075808

3.疏附县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王义玲,联系电话:13657551221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努尔艾力·艾尔肯,联系电话:1399963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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