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新政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构建覆盖城乡、均衡发展、体制顺畅、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确保2025年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以“普及普惠、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整体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要求,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优化资源配置,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到2025年在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保教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均达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申报标准,创建为国家普及普惠县。
三、工作任务
(一)提高普及普惠水平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普及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100%;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实现普及性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100%。
(二)强化政府保障水平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讨论研究教育工作机制,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幼儿园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2.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区域居住人口分布等因素,科学测算入园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疏附县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依托乡镇中心园对村级幼儿园实行一体化管理,统筹运用服务辖区学位资源,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要。
3.强化经费保障与落实。一是严格执行经费标准。全面落实自治区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自治区农村学前三年免费双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管理办法》的范围与标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二是免费学前教育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幼儿全部纳入学前三年免费范畴,并享受相应补贴,做到应免尽免、应补尽补。三是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严格按照政策落实,统筹收入政策与经费来源,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稳定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4.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教育、公安、交通、住建、卫健、市监、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舍、食品、卫生、消防、交通、安保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完善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保障幼儿身心健康,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办园行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计账簿,收取的费用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强化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三)强化幼儿园保教质量
1.坚持科学保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开展保教工作。科学合理制定一日生活安排,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学活动和区域活动。创设自由、宽松的国家通用语言交往交流的环境,确保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保教各个环节。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科学做好幼小衔接。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确保幼儿园园舍、环境、玩教具、图书配备等符合国家标准。幼儿园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小班25人以内、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
2.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编制动态管理,优化编制结构,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暂行管理办法》,在自治区核定下达编制总量内,科学分配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落实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幼儿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完善幼儿园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幼师队伍整体素质。
3.健全卫生保健制度。落实每日晨午检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落实陪餐制度,做好食材配送及定点采购、索证、验收、贮藏、加工、留样等工作,有监督检查,记录完整。
(四)提高社会认可度
通过调查、访谈家长、教职工、园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其他群众,了解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学前教育政策、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提高学前教育的保育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确保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开展广泛宣传(2024年9月—11月)
制定《疏附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召开疏附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适时组织各层面创建工作业务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展板、宣传栏、显示屏等各种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和在发展学前教育工作中的做法、经验,营造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2024年11月—12月)
按照教育部《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要求,对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疏附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指标分解表》逐项进行自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三)落实责任,强力推进整改(2024年12月—2025年4月)
督促各幼儿园针对督查反馈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2025年4月底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四)组织申报,迎接督导评估(2025年5月—11月)
召开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接受国家、自治区、地区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力争高质量通过各级督导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创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创建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切实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对照评估指标,压实责任链条,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做到上下联动,共同发力,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取得实在的成效。
(二)加强督查督办,严格考核奖惩。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工作,强化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教工作的经常性督导、过程性督导和专项工作督导。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考核评价办法,充分调动幼儿园办园积极性和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努力促进幼儿园办园质量和水平大幅度提升。严格执行督查通报制、考核问责制,将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进展缓慢、举措不实、推进不力、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疏附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领导小组
2.疏附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部门职责清单
3.疏附县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
普惠督导评估细则》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疏附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
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有序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阿卜拉江·萨迪克(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田 皓(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帕夏姑丽·阿布力孜(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王 瑜(政府副县长)
付国庆(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
成 员:范志豪(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艾斯卡尔·艾尼瓦(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陈 彪(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戴田博(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贾艾卿(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孔 振(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王红艳(县委编委办公室主任)
阿迪力·肉孜(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哈斯木江·亚生(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玄承钢(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马春洪(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 敏(县审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柯尊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晋涛(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苏建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李照祥(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艾克然木夏·艾尼娃尔(县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西尔艾力·麦麦提图尔荪(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邓 飞(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伟旭(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玛丽亚穆姑丽·麦麦提(县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 波(县残联党组书记、副理事长)
陈龙兵(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肖凯提·塔依尔(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姚红玉(县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帕夏姑丽·阿布力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阿迪力·肉孜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县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县教育局相关科室抽调,负责制定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方案,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督促指导,召开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国家、自治区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2:
疏附县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工作部门职责清单
县委办:负责把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列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出台指导性文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县委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学前教育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建立县领导包联幼儿园工作机制。
县政府办:负责把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县政府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学前教育工作,形成会议纪要;履行县领导包联幼儿园工作机制;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职责,列入年度工作内容,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幼儿园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出台党建工作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相关文件;会同县委教育工委对幼儿园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配齐配强幼儿园领导班子;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宣传部: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及优秀幼儿教师先进事迹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组织成员单位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进行督导检查;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政法委:严厉打击涉及幼儿园、教师、幼儿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督促指导教育部门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指导教育部门做好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统战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开展中华文化和各民族优秀文化进校园活动,通过将喜闻乐见的体现中华文化的音乐、绘画、舞蹈等引进学前教育保教活动中,不断培育孩子们的“五个认同”理念,共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编办:负责做好幼儿园的机构设置、编制标准核定及改革调整工作,确保幼儿教师队伍结构符合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公安局:负责对各幼儿园检查户籍来源及去向给予支持,提供相应户籍材料;对教职员工、教师资格申请人等定期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依法打击针对幼儿园、教师、幼儿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幼儿园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警园共建,依法落实对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检查;配合幼儿园做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禁毒、防电信诈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推进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督促教育部门落实村社区包联民警担任幼儿园法治副园长;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发改委: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申报学前教育建设项目,抓好项目的立项、报批等工作;负责提供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向社会公布情况的佐证材料;核定收费标准,优先支持各级各类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财政局:根据年度财力增长和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实际,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确保学前教育经费拨付到位;落实好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和教师培训经费的保障;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审计局:做好学前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幼儿园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向教育部门通报幼儿园食品安全相关信息;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抽查考核,指导幼儿园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定期对幼儿园食堂、供餐单位和幼儿园内以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检查;会同教育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住建局: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公共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依法落实城镇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的有关规定;依法并优先办理幼儿园建设项目报建手续;负责对幼儿园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幼儿园园舍安全工作;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规划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幼儿园建设用地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并提供上述工作的相应基础材料;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幼儿园做好防灾、救灾以及减灾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共同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预案演练;出具近两年来学前教育领域有无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卫健委:组织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风险和营养健康监测,对幼儿园提供营养指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开展适应幼儿园需求的营养健康专业人员培训;指导幼儿园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和营养健康的知识教育,依法开展相关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组织医疗机构救治因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负责监督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卫生监督和疾病防控工作,指导幼儿园做好幼儿体检和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幼儿园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预防接种、卫生消毒、健康检查等卫生保健制度;开展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司法局:负责将教育法律法规纳入全县普法活动,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依法治教水平;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人社局:依法履行教师队伍的人事管理,会同教育部门做好教师的招聘录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聘任、调配交流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按有关政策落实和审核兑现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教育局:负责对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进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牵头负责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做好对各部门、幼儿园普及普惠资料建档工作的指导;抓好全县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民政局:负责民办幼儿园非企业法人的登记、年审工作;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文旅局:负责对幼儿园周边网吧及娱乐场所、文化音像、图书市场的监管,取缔幼儿园周边非法网吧,优化社会文化娱乐环境;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残联:负责做好持证适龄残疾人的统计、办理残疾证等工作,对残疾适龄幼儿的教育康复训练提供指导和帮助;配合教育部门抓好特殊教育工作规划及目标任务的落实;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配合教育部门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幼儿园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联合教育部门适时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根据需要配合县教育部门制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专题片;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县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中心):负责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督导评估工作,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协同公安部门做好3-5岁幼儿基础数据摸排,掌握新居民情况,督促家长送适龄子女入园,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宣传工作;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完成好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附件3:
疏附县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
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任务分解表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估要点及标准 |
评估方式(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座谈访谈、问卷调查) |
等级评定 |
部门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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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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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普及普惠水平 |
B1. 毛入 园率 |
C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
1.计算方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在园(班)幼儿总数/县域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个别地区为4~6岁年龄组人口数)*100%。 |
查阅资料(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学前教育学籍管理、公安户籍系统测算) |
达到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公安局、、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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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C2.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
1.当地确认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及认定文件须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计算方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在园(班)幼儿数+普惠性民办园在园(班)幼儿数/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总数×100%。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上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当年秋季数据) |
达到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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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公办园幼儿占比 |
C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
1.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实现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50%。 2.计算方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公办园在园(班)幼儿数/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总数×100%。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上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当年秋季数据) |
达到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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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政府保障 |
B4. 党的 领导 |
C4组织领导 |
县委、县政府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按照管党建与管业务相结合的原则,同安排同部署。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统一领导和指导幼儿园党建工作。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 1.县委、县政府出台相关文件;2.定期研究和解决问题,有会议纪要;3.建立县级领导包园机制,定期深入幼儿园;4.定期开展幼儿园党建考核评估和检查指导。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委办、组织部、县政府办,县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
|
A2. 政府保障 |
B4. 党的 领导 |
C5党组织覆盖 |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出台相关文件,落实组织全覆盖;2.把党员发展纳入计划,定期开展组织发展;3.党组织成员参与幼儿园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有会议记录。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 |
|
C6幼儿园党建工作 |
充分发挥幼儿园党组织作用,保障正确办园方向,认真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厚植立德树人基础。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2.党组织建设纳入幼儿园章程;3.组织活动及职工思想教育有实效。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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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发展 规划 |
C7责任落实 |
县人民政府对县域学前教育发展负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 1.因地制宜制定学前教育发展规划;2.分工明确;3.建立协调联动机制;4.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有实效。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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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布局规划 |
结合本地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科学测算入园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发展。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1.有布局规划并逐步落实;2.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优先纳入布局规划;3.有年度工作计划,按计划落实。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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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公共 服务 网络 |
C9.农村园建设 |
1.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2.落实农村园建设要求和布局规划,实现应建尽建。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1.各乡镇、行政村的名单及常住人口数据;2.有农村园建设布局规划;3.定期研究解决问题,有会议纪要;4.落实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委编办,县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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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政府保障 |
B7. 小区配套幼儿 园管理规范 |
C10配套园建设 |
落实自治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落实管理办法,有安排有落实;2.配套园建设与符合条件的住宅区建设做到“五个同步”。3.合理解决已建成住宅小区幼儿入院问题。 |
有贯彻意见并已落实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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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配套园监管 |
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加强动态监管,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制定相关的落实政策;2.相关部门有效监管;3.落实现有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或普惠园。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委编办,县住建局、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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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财政 投入 |
C12经费投入 |
落实自治区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2.相关经费补助及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3.教育经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保证农村幼儿园基本需求。 |
达到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财政局 |
县审计局、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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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财政补助 |
因地制宜制定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并予以落实。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有财政补助政策;2.补助经费按时足额拨付。 |
有财政补助政策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财政局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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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4政策扶持 |
落实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开展评估认定工作;2.落实扶持、财政补助;3.按时足额足项拨付经费。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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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政府保障 |
B9. 收费 合理 |
C15收费管理 |
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制定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2.建立收费监测长效机制;3.定期开展幼儿园收费监督检查;4.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落实效果好。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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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经费使用 |
各类幼儿园合理收费,规范使用经费,强化绩效评价,提高使用效益。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1.建立经费管理监管机制;2.定期开展财务检查;3.幼儿园按要求收费;4.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账目清晰、财物一致;5.经费使用符合规定,专款专用;6.强化绩效评价,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
规范调整收费标准且依法依规收取费用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发改委 |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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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教师 待遇 |
C17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 |
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有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2.编制内外教师同工同酬;3.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4.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足项缴纳;5.有聘用或劳动合同;6.保育员、安保人员、厨师等服务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人社局 |
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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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民办园教师工资收入 |
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收入。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有教师工资待遇政策;2.落实职称评定政策;3.教职工签订合同;4.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5.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月足额、足项缴纳。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人社局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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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政府保障 |
B11. 安全 风险 防控 机制 |
C19联动机制 |
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消防、交通、安保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有安全联动监管机制;2.开展食品、卫生、校车、消防、交通、安保等监督检查。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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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事故防控 |
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2年内没有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应急 管理局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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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监管 制度 |
C21年检制度 |
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
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有办园审批相关制度,落实制度;2.开展年检年审。 |
规范审批及年检的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住建局、卫健委、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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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财务管理 |
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计账簿,收取的费用应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建立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检查;2.建立并落实相关财务制度,各类账簿齐全,账目清晰;3.收取的费用使用规范;4.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零结余。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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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价格监管 |
民办园没有上县、过度逐利行为。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 1.建立民办园价格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收费检查;2.民办园无上县或过度逐利行为。 |
无此现象为达标,发现1所及以上为不达标。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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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政府保障 |
B12. 监管 制度 |
C24信息备案 |
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 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2.定期公示基本信息。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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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督导评估 |
落实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1.有督导评估规划及年度计划;2.开展督导评估工作,过程规范;3.督导结果有效运用。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
创建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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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责任督学 |
落实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2.按要求配备责任督学;3.责任督学按督导规程开展工作。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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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7专项治理 |
1.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建立无证园治理工作机制,依法开展对无证园排查、分类、扶持和治理工作。 2.县域内没有无证园。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有工作方案,无证园治理工作开展有效;2.区域内已消除无证园。 |
全面完成为达标,发现1所无证园或者发现1所准办园和教学点明显未达规定要求而给予审批和挂靠的,均为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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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园舍条件 |
幼儿园园舍条件和环境普遍达到规定要求。其中,2017年及以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教函发〔2019〕1号)要求:2017年以前建设的幼儿园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试行)》(新教基〔2015〕3号)要求。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1.园舍条件普遍达标;2.办园规模适中;3.选址符合要求并独立设置;4.园舍环境普遍达标 |
四项指标全部达到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旅局、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各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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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办园 条件 |
C29玩教具和图书配备 |
幼儿园玩教具和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要求。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1.玩教具配备符合标准(含自制玩教具);2.幼儿图书配备符合标准;3.教师用书配备符合标准。 |
全部达到相应等级要求的为达标,抽查发现2所未达到为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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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 |
B14. 班额 |
C30班额标准 |
县域内 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小班 25 人以内,中班 30 人,大班 35 人,混合班 30人。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县域内 85%以上幼儿园班额符合国家要求,小班不超 25 人, 中班不超 30 人,大班不超 35 人,混合班不超 30 人,其余班额符合自治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班级人数每班最多不超过 5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应适当酌减”的规定要求。 |
幼儿园班额符合要求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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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教师 配备 |
C31人员配备 |
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无“有编不补”的情况。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问卷调查 1.教职工与幼儿比达标;2.保教人员与幼儿比达标;3.公办园无“有编不补”情况;4.配备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及教研人员。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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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专任教师配备 |
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专任教师配备是否达标 |
全县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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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 |
B16. 教师 管理 制度 |
C33资格准入 |
落实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1.落实相关制度;2.全员持证上岗。 |
落实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幼儿园教师全员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人社局、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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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4师资培训 |
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 1.制定相关规划;2.开展各类培训;3.按规划完成年度培训任务;4.培训经费落实到位。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财政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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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5师德建设 |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 1.师德管理、追责长效机制健全;2.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工作,纳入考核;3.幼儿园师德制度健全。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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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师德师风 |
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
查阅资料、座谈访谈、问卷调查 无严重师德师风事件,有发生师德师风现象,不予参与评估督导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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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7. 卫生 保健 |
C37健康检查 |
建立卫生保健制度,落实每日晨午检制度。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1.卫生保健工作机制及制度健全;2.卫生保健工作有实效、有记录。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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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8营养膳食 |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落实陪餐制度,做好食品校外配送及定点采购、索证、验收、贮藏、加工、留样等工作,有监督检查,记录完整。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工作机制及各类制度健全;2.食品校外配送等环节监管到位、记录详实;3.有配餐制度及记录;4.膳食营养科学。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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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 |
B18 教育 教学 |
C39规范教材 |
幼儿园选用教材须在《2019年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选择使用,农村幼儿园学具资料包、教学卡片、挂图、音像资料、教学软件配备使用到位。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1.幼儿读本配备和选用符合要求;2.配足配齐学具资料包等;3.教学具使用得宜。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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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0科学保教 |
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科学合理制定一日生活安排,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教学活动和区域活动。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1.一日生活安排合理,符合幼儿年龄特点;2.游戏贯穿一日生活各个环节;3.游戏材料丰富、数量适宜;4.教学活动形式多样;5.区域活动内容、材料丰富,时间充足。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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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1语言规范 |
创设自由、宽松的国家通用语言交往交流的环境,确保将国家通用语言和“五个认同”教育融入保教全过程各个环节。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 1.创设良好的国家通用语言物质和精神环境;2.在一日生活中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3.“五个认同”教育融入保教全过程。 |
完成为达标,否则不达标。 |
县教育局(县语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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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2.无“小学化”倾向。 |
教育行为符合幼儿教育规律,教育活动无“小学化”倾向,不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不布置书面作业,不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 |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访谈 1.有落实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2.幼儿园无“小学化”现象;3.没有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的情况。 |
全部完成为达标,有1所幼儿园有小学化现象为不达标。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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