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疏附县2024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1.2项目主管单位
疏附县乡村振兴局
1.3项目实施单位
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1.5项目类别
就业项目
1.6项目建设内容
为乡镇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设置不超过350个临时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620元,发放时长不超过6个月,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7项目预算编制
根据疏附县委、政府安排部署及相关文件要求,计划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共350个,按照每人每月162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补助时长不超过6个月,共需资金340.2万元。
1.8项目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1.9项目实施地点及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本项目用于发放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助,计划发放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350人,每月按照实际在岗情况发放补助。
2.投资概算和资金筹措
2.1项目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340.2万元。
2.2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
2.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单位按照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启动通知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依据项目计划和实施进度,提出支付申请并提供相关真实、合规的证明材料,制定资金使用计划,经审核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的规定和程序及时支付资金。从国库直接支付到项目承担的企业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严禁虚列支出、以拨代支虚增项目进度。项目资金支付后,在审计或检查中发现资金使用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及时追回、收回。对资金使用严格监管,防止资金使用不精准、虚报冒领。
3.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3.1项目组织建设
项目负责人:邓飞,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全程指导项目实施工作;
项目实施人员:谭显志,工作内容主要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财务负责人:王艳玲,工作内容主要负责经办绩效评价工作,撰写评价报告,填报相关评价表格。
3.2项目管理制度
本项目由邓飞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全盘组织实施;公益性岗位开发指导及聘用人员岗位补贴审核业务工作由谭显志负责;财务负责人王艳玲按照提供的每月在岗人员审核结果等按项目进度向财政申请支付资金;通过业务与财务工作共同配合衔接,形成了明确责任分工的项目管理制度,并按照考勤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严格落实各环节工作。
明确安置对象。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疏附县籍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人员。
规范岗位聘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临时公益性岗位聘任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注明用人单位拟聘任岗位的岗位名称、薪酬待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地点等内容。结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和各乡镇(村)推荐等情况,确定岗位招用人员。
强化岗位管理。各地要切实履行临时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建立健全规范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管理责任主体。督促用工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台账,动态掌握人员在岗情况和领取补贴情况,强化相关补贴资金监管,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纠正查处,清退违规在岗人员,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3.3项目实施进度
2023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项目实施期间严格按月足额发放工资;
2023年12月底完成全部项目内容工作。
3.4脱贫减贫带贫机制
通过实施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有效改善发放人群生活条件,持续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可带动就业人数350人,覆盖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户数350户。
4.公示公告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需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脱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等文件精神,按事前、事中、事后增加公示公告章节内容,并明确公示公告的方式。
4.1公告公示内容
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等。
4.2公示公告方式
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告公示。
5.项目绩效目标及效益分析
5.1年度目标
本项目总投资为340.2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
本项目资金用于支付临时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计划开发公益性岗350个,每月按照实际在岗情况发放补贴。通过实施本项目,有效改善发放人群生活条件,持续保障基本生活需求。本项目可带动就业人数350人,覆盖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户数350户。
5.1.1项目覆盖情况
覆盖全县10个乡镇。
5.1.2项目产出
“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家庭劳动力总人数(≥人)”指标,预期指标值为≥350人;
“临时公益性岗位补助月数(≥月)”指标,预期指标值为≥6月;
“临时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00%;
“项目完成时间”指标,预期指标值为2023年12月底前;
“每月补助标准(≤元/人/月)”指标,预期指标值为≤1620元;
5.2社会效益
通过实施本项目提高发放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效改善发放人群生活条件,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可带动就业人数350人,覆盖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户数350户。
5.3可持续影响
通过实施本项目,持续保障保障脱贫户和监测帮扶家庭劳动力受益。
6.风险分析
6.1主要风险因素分析
管理缺乏系统性。管理部门对岗位审查把关不严,对人、岗符合性检查监督密度不够、督促整改不力,对聘用人员作用发挥、岗位设置和限额配比调查研究少,不同程度出现了人岗不符、骗取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于弥补单位经费不足的问题,出现了聘用人员吃“资格饭”的问题,出现脱岗、顶岗的现象,出现了部分岗位人浮于事,而另一些岗位协管和服务人员不足的现象。
6.2防范化解措施
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监管。一是要始终坚持岗位的公益性,对申报的非公益性一律不得安排公益性岗位。二是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对人岗不符的,要责令用人单位整改,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聘用人员要加强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加强教育管理。三是每年要对公益性岗位及管理、效益进行分析、总结,为来年的工作安排及监管是供重要参考。四是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要移交主管部门处理,对情节严重为要移交当地纪委监察部门查处。
7.其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