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 第10期)
近期,疏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类食品54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1大类食品3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布拉克苏乡恰热克小学食堂经营使用的牛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布拉克苏乡英艾日克小学食堂经营使用的油白菜(普通白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木什乡小学食堂经营使用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疏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
一、吡虫啉
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普通白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和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常被用作除草剂、杀菌剂。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通过食物链进入人畜体内分解为五氯酚,五氯酚具有有机氯和酚的毒性,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可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在牛肉中不得检出。牛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饲养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