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疏附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执法
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要求等有关规定,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两个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坚持依法检查和规范执法,着力提升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持续实现矿山“零死亡事故”目标,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依法开展对全县非煤矿山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狠抓矿山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和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矿山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预防性处罚,全面提升矿山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分类分级管理
2024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矿山企业9家(其中:露天石膏矿2家、砂岩矿1家、砂石料场6家),结合县域内矿山企业安全风险级别、生产规模等因素,采取重点检查。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的通知》(矿安〔202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2家非煤矿山企业、砂岩矿1家和砂石料场6家进行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确定欧匹塔石膏矿的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如云石膏矿风险等级为D级(基建),非砂岩矿风险等级为A级(未建设),6家砂石料厂安全风险等级为B级。对于A、B级矿山以自我管理为主,随机抽查为辅每年1次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
四、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按照总法定执法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的要求,县应急管理局总法定执法工作日为480个。
疏附县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有执法证人员3名。按照80%执法人员计算:80%×3人=2名执法人员。
总法定执法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
总法定执法工作日:(365-125)日×2人,共48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共76个工作日。按前三年本机关平均数测算包括:
1.参与政府、上级矿山服务保障中心、矿山监管监察部门组织执法行动:4次×2人×1日=8个工作日
2.隐患排查治理:10次×2人×2日=40个工作日
3.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4项×2人×2日=16个工作日
4.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1次×2人×2日=4个工作日
5.组织安全生产培训:4次×2人×1日=8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按本机关前三年平均数测算为70日/人(包括值班、学习、培训、会议、病事假、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法定年休假、参加党群活动等)共70×2人=140个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本局执法检查工作日:480-76-140=264个工作日。
五、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和执法检查安排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1.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2.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3.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4.矿山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5.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6.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以上检查内容同时按照自治区、地区、县关于矿山行业的年度检查工作部署要求一并实施。根据往年执法工作效率,每个单位除检查外,对发现隐患和问题的整改需制作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履行“五整改一监督”程序,还需进行复查;对立案处罚的案件,要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对改正情况再次进行复查;每次必须两人以上参加。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施计划,保障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加强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要严格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如因特殊情况执法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及时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并及时履行报批和备案手续。本执法工作计划中检查内容可结合安全生产阶段性需求,采用查阅安全业务资料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全部或抽取部分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二)加强联合执法,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安全生产涉及面广,要注重发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作用,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等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行政执法的合力。要加强局内部各股室、执法大队以及县相关部门之间的衔接和配合,确保日常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如涉及其他执法部门,应及时按规定抄告或移送案件,须联合执法的,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
(三)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要认真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使用各类行政执法文书,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填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建立并完善监管执法档案资料,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
(四)总结执法经验,夯实行政执法水平。依据实际情况合理、科学地确定安全生产执法的对象与次数,在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调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要与执法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做好执法记录,合理安排先后次序,以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全年工作计划顺利完成。
附件:2024年疏附县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
疏附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
附件
疏附县矿山安全监管企业名单
疏附县属地监管矿山共计9家,其中:露天石膏矿2家、砂岩矿1家、砂石料场6家。
(一)露天石膏矿2家
1.疏附县欧匹塔矿业有限公司亥斯台马拉木塔格石膏矿
2.疏附县如云石膏开采场新疆疏附县别热拉特石膏矿
(二)砂岩矿1家
1.疏附县乌帕尔镇文朋空心砖厂新疆疏附县乌帕尔镇4村1号砖瓦用砂岩矿
(三)砂石料场6家
1.新疆交泰建工有限公司疏附县园区1号建筑用砂矿
2.喀什交投商贸有限公司疏附县兰干镇2号砂石料厂
3.喀什交投商贸有限公司疏附县站敏乡1号建筑用砂矿
4.喀什交投商贸有限公司疏附县木什乡1号建筑用砂矿
5.喀什新秦建材有限公司新疆疏附县兰干镇2-3号建筑用砂矿
6.喀什鑫锦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疏附县兰干镇2-5号建筑用砂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