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应急管理局执法典型案例公开
为推动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坚持“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必须管非法”原则,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现将我县2023年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处罚案件通报如下:
案件一
案由: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未持证上岗作;
案件名称:疏附县站敏乡xx塑料编织袋厂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未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2月16日,疏附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疏附县站敏乡xx塑料编织袋厂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电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居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
处罚依据及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 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二
案由: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案件名称:喀什金x办公家具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无证电焊作业;
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3月11日,疏附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喀什金x办公家具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艾某某、努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生产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无证电焊作业)。
处罚依据及金额: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16.5.1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三
案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等
案件名称:喀什镇x建材有限公司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清理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4月27日,疏附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喀什镇x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清理。
处罚依据及金额:以上事实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 的规定,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38.5.4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四
案由: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等
案件名称:喀什博x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非防爆改装抽油设备抽柴油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4月19日,疏附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喀什博x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吾库萨克镇2村库房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非防爆抽油设备抽柴油,该设备属于非改造,存在安全隐患。
处罚依据及金额:以上事实违反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43.5.1的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五
案由: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等
案件名称:疏附县华xx木业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维护不到位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4月27日,疏附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疏附县华xx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机械设备轮轴无防护罩、角磨机人为拆除防护罩。
处罚依据及金额:以上事实违反了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处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六
案件名称:喀什汤x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情况,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案
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5月29日,疏附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喀什汤x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情况并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案件处理情况: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处人民币壹万捌仟(18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疏附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