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贯彻落实促进汽车消费恢复若干措施工作方案(试行版)

来源:疏附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27日 12:45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自治区商务厅等部门印发汽车报废、更新置换补贴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稳定和扩大县域汽车消费,释放居民消费潜力,组织开展汽车销售企业消费补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制定2025年疏附县落实促进汽车消费恢复若干措施工作方案

一、落实措施

(一)落实政企补贴促消费政策

2025325525日(以购车发票开票日期、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须在此期限内),在疏附县内参加补贴活动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乘用车新车(非营运车辆),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在7万元至22万元及以上,并在新疆区域内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依据单车价格分档享受政府40008000元的现金补贴。政府补贴资金由疏附县承担按照补贴范围和标准,政府现金补贴兑付参加经销商对公银行账户资金拨付后由工信局、财政局进行清算资金来源:援疆资金、上级财政统筹资金、本级财政资金、电信援建资金等。(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商工信局税务局、公安局、喀什华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华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华汇弘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华汇弘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疆新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博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加强诚信经营

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促进汽车消费专项检查,发现车企或经销商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等问题,依法依规严查处。对质量问题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车企和经销商,对投诉信息进行公示,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牵头单位:疏附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商工信局、税务局、公安局、喀什华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华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华汇弘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华汇弘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疆新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博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丰富汽车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贷款利率、还款期限,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有序发展汽车融资租赁,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与融资租赁企业加强合作,增加金融服务供给。(牵头单位:财政局)

、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

(一)活动时间。2025325525日(购车发票开票日期、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申请补贴日期须在此期限内)。

(二)补贴对象。活动期间,在疏附县参加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经销商。注:购买乘用车新车(非营运车辆),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在7万元至22万元及以上,并在新疆区域内完成注册登记。

(三)活动方式。根据公告参与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经销商汇总表(附件1-3)、参与活动车型名单(附件1-4),以整车生产企业或其销售公司作为补贴资金申报主体,明确参加活动的经销商、车型(含配置)、数量、指导价及返现金额,并提供配套返现资金承诺函。

(四)补贴范围和标准。符合补贴条件的每辆车享受疏附财政现金补贴。补贴金额依据单车价格分档执行,详见下表

单车价格

(万元)

政府补贴金额

(元)

政府补贴金额合计

(元)

7X12

4000

4000

12≤X≤22

6000

6000

22X

8000

8000

补充说明:

1.X代表不含增值税的单车价格。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不含税价

2.以上返利及补贴均为税前金额,须按税法代扣代缴个税。

(五)申报流程

1资料清单: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日期需与活动时间吻合,购车人身份信息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信息一致,发票中不含税价7万元22万元及以上)

机动车行驶证(非营运,机动车行驶证购车人信息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信息保持一致)

(六)政府补贴

提交资料。参与活动于530前,通过纸质版提交申报政府补贴资料包括:申请报告(附件1-1)、更新后的汇总信息表(附件1-2)。

⑵资料审核。商工信局收到经销商送来的申报资料,于6月10前会同县市公安、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完成资料初审,填写审核意见表(附件1-5),于6月20日前会同公安、税务、财政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终审确认,在审核意见表(附件1-5)上填写各单位审核意见。

兑付补贴。商工信局按照审核后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的车辆信息资料人民政府提交拨付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经人民政府同意后,财政将全额付至经销商对公银行账户区别于其它补贴分打款,注明疏附县汽车促销现金补贴活动结束后,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抄送县人民政府、财政、发改、市监部门。

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2025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组织领导,明确各各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补贴条件对企业提交纸质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及终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促进汽车消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行为,随机抽查是否如实享受现金补贴;总结归纳活动开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做法。

牵头领导:杨疏附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商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公安局、市监局、喀什华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华通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华汇宏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喀什华汇宏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疆新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博雅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商工信局:负责组织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对申报主体进行资质认定收集企业申报资料,审核企业申报信息是否齐全、与备案信息是否一致;及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拨付补贴资金并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负责汇总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并抄送县人民政府、财政、市监、发改部门。

责任领导:于庆始 疏附县商工信党组书记、副局长

玉素甫·艾力 疏附县商工信党组副书记、局长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主流媒体和喀什媒体共同参与、集中宣传造势,扩大影响力、知晓度;会同网信办对活动舆情进行监控和处置。

责任领导:戴田博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发改负责做好促进汽车消费活动相关协调工作,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责任领导:玄承刚 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积极争取援疆补助资金。

责任领导:马春洪 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公安负责审核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确认车辆号牌信息与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否一致,注册登记时间是否符合活动期限。

责任领导:鲁兆意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税务负责落实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记载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与信息表涉及的信息进行比对,并反馈比对结果。

责任领导:于 飞 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市场监管加强对质量问题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车企和经销商监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将相关行政处罚和抽查结果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情形依法实施相应信用惩戒。

责任领导: 飞 县市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五、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注意事项

(一)经销商应于2025610日之前完成最后一笔资料提交。经销商收集资料时要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避免因资料审核未通过且超过活动期限造成损失。

(二)活动开展过程中,商工信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活动厂家汽车经销商、车型名单,具体以官方渠道的公告或通知为准。

(三)提交或上传的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等资料必须属于同一人,否则无法享受补贴。

(四)因提车、登记注册需要一定时间,购车时汽车经销商确认预计完成车辆登记注册时间是否在政策有效期内,防止超过政策截止时间导致无法享受补贴。

(五)申报信息审核中发现活动经销商弄虚作假、误导消费者,或活动经销商和消费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规则漏洞等方式进行套利,将取消申请资格。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理。

(六)活动期间,出现汽车经销商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开错发票、填错信息、漏交晚交资料、资料不清晰),导致无法参与活动,原则上由活动经销商自行负责。

(七)单车价格是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不含税价参与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乘用车车辆用途为非营运车辆。

(八)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工作方案内容,若对商品、活动规则有疑问,可咨询活动经销商。

(九)参加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不缴纳任何手续费。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补贴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补贴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廉洁意识;认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地区报告。

(二)规范操作,高效服务。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快补贴申请受理、资格审核、拨付兑付等工作,及时预警和定期通报超时办理行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

(三)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有关单位要抓好补贴监管工作,在审核资料过程中邀请纪检部门参与,有条件的可邀请第三方进行监督。市监局、财政、税务、公安等部门紧密合作,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县直有关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咨询和投诉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严格信用管理和企业承诺制,从严整治突出违规行为,有效维护政策实施的良好秩序;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落实。

本工作方案由发改委、商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公安局负责解释,本方案资金共计150万元,资金用完时活动提前结束

监督举报电话:

疏附县商工信局    0998-3252098

疏附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电话  0998-3256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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