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疏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18日 13:35 点击数:


                              

2026715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艾海提·艾合塔木志主持召开疏附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8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6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的意见》、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会议听取了疏附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国有农用地管理突出问题及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会议研究了《关于疏附县辽园镇2宗地块报批图则(20212035年)的请示》等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关于疏附县辽园镇2宗地块报批图则(2021—2035年)的请示》

会议指出,辽园镇委托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完成疏附县辽园镇镇区2地块报批图则20212035),其中653121205001地块原土地性质为特殊用地,现调整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不高于24米。653121205002地块原土地性质为采矿用地、裸土地,现调整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建筑密度不小于3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不高于24两宗地块性质调整后用于辽园镇10村粮食存储加工建设项目用地,该项目为社会投资,计划投入资金约500万元,建设粮食储存加工车间、晾晒场及水电路、办公用房、围墙、大门等附属设施。用地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喀什地区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喀地自然资发20244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由慈德欣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广旅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辽园镇配合,依法依规办理。

会议要求,一是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把关。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地块规划条件之前,可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地块控制条件进行完善。二是地块边界和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配套设施等控制指标,要严格按照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要求执行。

二、研究《关于疏附县旅游产业精品建设项目划拨用地的请示》

会议指出该项目位于疏附县吾库萨克镇6村(中国新疆民族乐器村规划范围),计划用地面积为181.45平方米(约0.27亩),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权属明确,无争议划拨类型非营利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县文广旅局,用于疏附县旅游产业精品建设项目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由慈德欣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发展改革委、文广旅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吾库萨克镇配合,依法依规办理。

会议要求,一是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二是该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未经批准,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改变批准的土地使用用途。

三、研究《关于疏附县2026年石园镇农产品和农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划拨用地的请示》

会议指出该项目用地位于石园镇911村(两宗),计划用地面积为19375.00平方米(约29.06亩),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属明确,无争议划拨类型为国家储备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用于疏附县2026年石园镇农产品和农资储备中心建设项目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由慈德欣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石园镇配合,依法依规办理。

会议要求,一是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二是该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未经批准,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改变批准的土地使用用途。

四、研究《关于阿克气田—喀什集输管道工程1号和2号阀室项目划拨用地请示》

会议指出阿克气田—喀什集输管道项目已取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阿克气田—喀什集输管道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新国土资源用地〔201632号),用地面积共2974.6平方米(约4.46亩)。其中,阿克气田喀什集输管道1号阀室用地位于疏附县木什乡8村,计划用地面积为1356.6平方米(2.03亩)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阿克气田喀什集输管道2号阀室用地位于疏附县木什乡2村,计划用地面积为1618.00平方米(2.43亩)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

以上两宗地划拨类型为燃气供应设施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用于阿克气田—喀什集输管道1号和2号阀室项目用地。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事项。由慈德欣同志牵头,县发展改革委、木什乡配合,依法依规办理。

会议要求,一是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二是该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未经批准,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改变批准的土地使用用途。

五、研究《关于疏附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请示》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提升疏附县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和应急响应程序,科学、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由县安防委牵头研究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方案符合《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喀什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县域实情。

会议决定,原则同意《请示》,由慈德欣同志牵头,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园区管委会、安防委成员单位、各乡镇配合,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各级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

会议要求,一是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会同安防委成员单位,广泛征求乡镇、部门意见及公众意见,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议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两办名义正式发文,明确预案的实施时间、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并报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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