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5日,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艾海提·艾合塔木同志主持召开疏附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六年新年贺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会议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防范迟报漏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研究了《关于疏附县塔什米里克乡墓地项目建设用地划拨的请示》等议题。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关于疏附县塔什米里克乡墓地项目建设用地划拨的请示》
会议指出,该项目位于塔什米里克乡3村,用地面积2.9880公顷(约44.82亩),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划拨类型为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不涉及征地拆迁问题,权属清楚,无争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会议决定,会议原则同意《请示》,由杨军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依规做好用地前期相关手续,严禁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二、研究《关于喀什(伽师)“一市四县”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划拨用地的请示》
会议指出,该项目位于铁日木乡乡用地范围和吾库萨克镇5村范围,用地面积17.4438公顷(约261.66亩),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类型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权属清楚,无争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自然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会议决定,会议原则同意《请示》,由杨军同志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依法依规做好用地前期相关手续,严禁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研究《关于疏附县维吾尔医医院固定资产报废的请示》
会议指出,疏附县维吾尔医医院拟报废的病床、氧气瓶、血气电解质分析仪、电脑、桌椅板凳等210件资产,已损坏无法继续使用、且已达到报废年限,原值2502618.87元,净值为0元,评估价值为192元。符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新政发〔2023〕27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新财规〔202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会议决定,会议原则同意《请示》,由王瑜同志牵头,县卫生健康委负责,会同县财政局、审计局、维吾尔医医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处置,并登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相关资料,按法定程序报废,残值收入按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