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纪要

来源:疏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5日 17:23 点击数:


202562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阿卜拉江·萨迪克志主持召开了疏附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喀什地区喀什市城北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原则同意《关于喀什地区喀什市城北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及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请示》事项。该临时用地项目位于铁日木乡,计划用地面积1.0910公顷(16.365亩),权属均为国有土地,未利用地1.0831公顷(16.2465亩)、农村道路0.0013公顷(0.0195亩)、村庄0.0066公顷(0.099亩)。临时用地主要内容为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及施工车辆停放处。

会议要求一是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二是公司在取得临时用地使用权后,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三是严禁超面积占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在临时用地期满后,及时恢复地貌,并申请土地复垦验收,若验收不合格,在规定内整改并再次申请验收。若超期或长期不进行复垦或不进行整改、不落实复垦义务或未能按期完成复垦任务,将根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恢复协议书》《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约定的相关条款,组织实施复垦。

二、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无偿收回喀什钜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闲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原则同意《关于无偿收回喀什钜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闲置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事项。

1.喀什钜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21122日取得在疏附广州工业城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为6531212012B006511),用地面积为122185平方米(183.28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交清。《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在20141122日前竣工。经实地调查及实地测量,该企业实际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造成闲置土地。

2.新疆正固建材有限公司(原为疏附县飞豹物流有限公司):2015819日取得在疏附县石园镇库普色额村(疏附广州工业城对面)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分别为6531212015B00211),用地面积为29783.95平方米(44.68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交清。《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约定,在2017819前竣工。经实地调查及实地测量,该企业到目前为止未开发建设,造成闲置土地。

会议要求一是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二是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后,纳入县土地储备库管理,切实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三、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疏附县木什乡明尧勒8村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划拨用地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原则同意《关于疏附县木什乡明尧勒8村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划拨用地的请示》事项。疏附县木什明尧勒(8)村防洪堤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木什乡明尧勒(8)村,用地面积6.1171公顷(91.76亩),已获得地区自然资源局农转征批准文件(新自然资用地〔2025280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会议要求,一是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二是该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用地,未经批准,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改变批准的土地使用用途。

四、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疏附县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增补方案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增补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516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原则同意《关于疏附县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增补方案的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一是县自然资源局牵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疏附县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增补方案各项工作。二是县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商工信局、文广旅局、水利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建设项目尽快落地见效。

五、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疏附县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原则同意《关于疏附县防沙治沙规划(20212030年)的请示》事项。

会议要求,一是自然资源局牵头,依法依规办理各有关单位配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实行沙化土地分类保护,全面落实各项保护制度,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然修复功能,促进植被修养生息,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土地沙化。三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坚持治沙致富、增绿增收相结合,在保护好生态宜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利用光、热、土、生、景等资源,适度有序地发展节水、低碳型特色沙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党对防沙治沙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严格依法治沙,创新政策机制,加强沙化土地开发建设活动监管,加强资金保障,创新融资机制和土地政策。强化科技支撑,推进感知系统和监测体系建设。

六、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疏附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补贴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地区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原则同意《关于疏附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补贴标准调整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要求,一是人社局牵头,依法依推动疏附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县级补贴标准调整实施方案落地见效。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为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推动和居民自愿参加相结合、保障水平与全县经济社会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制度建设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抚恤优待等社会保障相配套。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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