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9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阿卜拉江·萨迪克同志主持召开了疏附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铁日木乡4村阳光晾晒房和冷库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新自然资规〔2020〕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原则同意《关于铁日木乡4村阳光晾晒房和冷库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事项。该项目位于铁日木乡托特库勒4村4组,计划用地面积3.45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权属为国有土地。新建15座阳光晾晒房、3座60㎡冷库和硬化地面。
会议要求,一是项目开发要严格按照规划控制指标进行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投资标准控制面积,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发挥应有效益。二是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执行土地招拍挂相关规定,按评估价挂牌。三是严禁圈地占地、空置闲置行为,土地出让后两年内未开发利用,将由县自然资源局予以收回。
二、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对SFBQ0902B202505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原则同意《关于对SFBQ0902B202505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的请示》事项。该宗地位于疏附县吾库萨克镇7村(乐器村斜对面),地块编号为SFBQ0902B2025053号,拟出让面积50640.16平方米(75.96亩),所有权性质为国有土地,已取得农转用批准文件(新国土资函〔2010〕1303号)。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容积率为2.0<FAR≤2.5,建筑密度为20%<D≤30%,绿化率≥20%,土地级别为二级地。拟公开出让评估单价为608.00元/平方米(40.53万元/亩),评估总价款为3078.9217万元。以拍卖方式进行出让,出让底价和起始价确定为3078.9217万元(不含税费),出让保证金为1540.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万元。
会议要求,一是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出让,坚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二是县自然资源局要及时足额收取土地出让金。三是竞买人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规划设计条件书设定的用地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和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自然资源局要对项目开工、施工、竣工阶段加大跟踪检查,避免违法违规用地和闲置土地问题发生。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