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阿卜拉江·萨迪克同志主持召开了疏附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
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会议指出,社会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幸福安康。要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突出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抓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推动新时代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把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作为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扛牢粮食生产责任,抓实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挖掘特色产业和多种经营潜力,提高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各项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扛起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党中央关于社会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主动作为、协同联动,坚持管行业也要管党建,形成做好社会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要勇于担责、敢于创新,干字当头、众志成城,在攻坚克难中长本领、出业绩,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干部配备、人才培养、资源投入等各项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要进一步抓紧抓实,充分激发社会推动疏附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根据会前学法要求,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由农业农村局牵头,统筹协调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相关工作,要全面提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水平,确保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二是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实现效益和效率最大化。
三、会议研究了《关于疏附县国有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工作需要,原则同意《关于疏附县国有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一是园区管委会,国资委、商工信局、招商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能出租、能监管、能收回”的管理机制,形成闭合管理,明确产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园区管委会,国资委、招商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关于疏附县国有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做好厂房管理工作,有效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不断发挥国有标准化厂房效益。三是县招商服务中心牵头,强化统筹协调,加强政策宣传与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为入驻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与支持。
四、会议研究了《关于疏附县援疆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过渡期实施方案》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关于废除产业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原则同意《关于疏附县援疆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过渡期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县商工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配合,根据《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全县援疆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过渡期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县招商服务中心积极与广州援疆工作队对接,确保2024年援疆产业扶持资金年度投资计划有效执行。三是县商工信局牵头,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强化统筹协调,及时做好过渡期相关工作,妥善解决好过度期的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等工作。
五、会议研究了《关于G581公路建设项目大临工程临时用地的请示》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关于G581公路建设项目大临工程临时用地》。
G581公路建设项目大临工程涉及疏附县木什乡和喀什市兰干镇,用地总面积141.82亩。疏附县木什乡临时用地:该宗地位于疏附县木什乡库勒买里斯村(2村),用地面积119.21亩(2宗地),土地性质均为国有未利用地,计划用于该项目临时水稳、沥青搅拌站、材料存放、钢管加工棚用地。喀什市兰干镇临时用地:该宗地位于喀什市兰干镇苏鲁克村(2村),用地面积22.61亩(5宗地),计划用于该项目临时施工便道用地。
会议要求,一是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用地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二是县自然资源局要督促项目单位按要求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建立土地复垦费用转用账户,同时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2年。三是县自然资源局应与用地单位签订临时用地合同,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自行拆除地上所有临时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四是县自然资源局要督促用地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要求,预防与防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六、会议研究了《关于对疏附县区域内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关于对疏附县区域内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
1.SFBQ0901B2024012号:该宗地位于疏附县吾库萨克镇7村(疆南农批二期),计划用地面积为8715.54平方米(13.07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化率≥20%,土地级别为三级地。该宗地拟公开出让评估单价为431.00元/平方米(28.73万元/亩),拟出让底价375.6398万元、出让起始价为375.6398万元(不含税费),出让保证金为188.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万元。
2.SFBQ0901B2024033号:该宗地位于疏附县吾库萨克镇7村(疆南农批二期),计划用地面积为4302.93平方米(6.45亩),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容积率≤1.2,建筑密度≤40%,绿化率≥20%,土地级别为三级地。该宗地拟公开出让评估单价为373.00元/平方米(24.87万元/亩),拟出让底价160.4993万元、出让起始价为160.4993万元(不含税费),出让保证金为81.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万元。
3.SFBQ1001B2024046号:该宗地位于疏附县木什乡9村,计划用地面积为45004.00平方米(67.51亩),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0.5,建筑密度≥25%,土地级别为四级。该宗地拟公开出让评估单价为92元/平方米(6.13万元/亩),拟出让底价414.0368万元、出让起始价为414.0368万元(不含税费),出让保证金为210.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为10.00万元。
会议要求,一是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项目用地经审批后,按土地招拍挂有关规定,依法依规采取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二是县自然资源局要及时足额收取土地出让金,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出让手续,认真审核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等规划控制指标,并监督土地受让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三是县自然资源局要主动发挥监管职能,严防改变土地性质,越线建设等情况发生。
七、会议研究了《关于疏附县一市两县农贸市场配套道路建设国有建设项目用地划拨》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原则同意《关于疏附县一市两县农贸市场配套道路建设国有建设项目用地划拨》。该项目位于疏附县吾库萨克镇7村(在疏附县一市两县农贸市场范围内),是疏附县发展改革委立项的中央乡村振兴和地方融合资金项目。计划用地面积为45774.69平方米(68.66亩),土地利用现状为国有建设用地,已办理农转报批手续。
会议要求,一是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法依规办理划拨用地手续,严格按照划定范围出具红线图。二是县自然资源局要监督项目执行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规划范围建设。三是县交通运输局尽快完善项目前期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并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八、会议研究了《关于移交部分幼儿园使用权至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小学》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国务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喀什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办法条例规定,原则同意《关于移交部分幼儿园使用权至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小学》。
会议要求,一是县教育局依法依规将独门独院的27所空闲幼儿园使用权移交至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与小学同院的22所幼儿园使用权移交相关小学使用。二是教育局要依法依规与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固定资产使用权移交协议书,明确权利和义务,并妥善保存相关移交档案。三是国资委及涉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事宜,做好监督指导,指定专人定期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要确保使用(租赁)期间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
九、会议研究了《关于疏附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报告》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喀什地区统一部署,开展《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相关要求,原则同意《关于疏附县“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一是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要进一步完善“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报告,要以评估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应对挑战,不断优化调整规划实施策略,确保“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圆满完成。二是要持续优化经济结构,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三是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创新力度,培育壮大新动能,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县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持续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效提高社会治理效能。
十、会议审议了《关于上报疏附县城镇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的请示
会议决定,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自治区城镇供热定价成本监审暂行办法》《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同意《关于上报疏附县城镇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城镇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为21元/平方米,非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为23元/平方米。
会议要求,一是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督促好供热企业要严格落实《关于清理城镇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不得向用户收取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成本公开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供热效率和服务质量。同时,要积极听取居民及非居民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供热价格政策。三是县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供热企业的监管和评估工作,确保调整后的供热价格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