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我局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2025版)》(新统规〔2025〕1号),现予以公告。
2026年7月24日
为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等规定,我局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办法(2025版)》(新统规〔2025〕1号),现予以公告。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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