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行政案件查办“三项制度”要求,疏附县农业农村局现将2026年7月第三批行政处罚案件(共3件)信息公示如下。目前,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依法送达当事人。
1.阿某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的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2.约某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的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3.疏附县某农资经营店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本次公示案件的详细信息,详见附件《疏附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行政处罚案件(第三批)信息表》。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疏附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陈显明;联系电话:0998-3255127
附件:
疏附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行政处罚案件(第三批)信息表
疏附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