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行政案件查办“三项制度”要求,疏附县农业农村局现将2026年7月第二批行政处罚案件(共2件)信息公示如下。目前,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依法送达当事人。
1.喀某未取得大型工程机械设备操作证而驾驶大型工程机械设备的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和车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2.当事人买某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动物的行为违反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本次公示案件的详细信息,详见附件《疏附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行政处罚案件(第二批)信息表》。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疏附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陈显明;联系电话:0998-3255127 附件:
疏附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7月行政处罚案件(第二批)信息表
疏附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