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行政案件查办“三项制度”要求,疏附县农业农村局现将2026年5月第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共4件)信息公示如下。目前,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依法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艾某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的行为违反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2.当事人佧某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的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3.当事人艾某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的行为违反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4.当事人如某未取得拖拉机操作证而操作拖拉机的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本次公示案件的详细信息,详见附件《疏附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5月行政处罚案件(第一批)信息表》。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疏附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麦尔甫艾·买尔旦;联系电话:0998-3255127
疏附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9日
附件:
疏附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5月行政处罚案件(第一批)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