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行政案件查办“三项制度”要求,疏附县农业农村局现将2026年4月第一批行政处罚案件(共3件)信息公示如下。目前,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依法送达当事人。
1.当事人吐某未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目的地运输动物的行为违反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2.当事人阿某运输用于继续饲养的畜禽(牛)到达目的地后,未向启运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3.当事人聂某焚烧废旧农田地膜的行为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本机关已依法对涉案当事人作出相应行政处罚。
本次公示案件的详细信息,详见附件《疏附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第一批)信息表》。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疏附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麦尔甫艾·买尔旦;联系电话:0998-3255127
附件:
疏附县农业农村局2026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第一批)信息表月公示
疏附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