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城管大队执法人员于2025年10月8日23时29分,发现阿***驾驶喀******公司雇佣的新Q·2***0渣土车辆在迎宾东路至下曼干路段运输液体不作密封,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
此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因此城管大队执法中队依法决定对喀***公司的违法行为处300元(叁佰圆整)行政处罚。城管大队执法人员继续开展违法行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
疏附县城管大队行政处罚案件台账
疏附县城管大队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