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城管大队执法于2025年8月19日03时34分,发现当事人麦***驾驶乌****有限责任公司雇佣新A·E***7渣土车辆在吾库萨克镇太白松物流前路段未覆盖篷布行驶,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此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因此城管大队执法中队依法决定对乌***公司的违法行为处300元(叁佰圆整)行政处罚。城管大队执法人员继续开展违法行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台账
疏附县城管大队
202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