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城管大队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23日00时03分,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哈***驾驶伊宁市*****公司雇佣的新F·6***5渣土车辆在吾库萨克镇2村2组044乡道不按规定的地点和方式清运倾倒垃圾,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
此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因此城管大队执法中队依法决定对伊宁市*****公司不按规定地点和方式清运倾倒垃圾,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处2000元(贰仟圆整)行政处罚。城管大队执法人员继续开展违法行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疏附县城管大队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