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疏附县城管大队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3:38 点击数:

2025年,我大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核心职能,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现将我大队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起,均涉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领域。所有案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并在案件办结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结果等关键信息,公开率达100%,为群众了解城市管理执法依据提供清晰指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我大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大队已建立完善的受理、审查、答复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事项,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依规答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建立“三级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由执法办公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合法合规,杜绝涉密信息或不当信息泄露。对执法案件信息、政策文件等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同时,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及时撤换失效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官方网站主阵地:以县政府官方网站为主要公开平台,在网站集中展示行政处罚案件、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设置搜索功能,方便公众快速查找所需信息。

(五)监督保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执法中队中队长和其他执法人员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问题,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次,培训覆盖全体执法人员和内勤人员,重点学习《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信息公开审核流程等内容,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

政策法规类信息多以原文转发为主,缺乏针对不同群体的解读和适用指引,导致部分群众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存在偏差。此外,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信息公开范围较窄,未能全面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虽然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公开,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阶段性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未能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对执法过程的监督作用。

二、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

  细化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内容:从2026年起,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要素的基础上,增加案件的简要说明,让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针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组织业务骨干编写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形式,通过官方网站平台向群众发布,帮助群众准确理解政策法规的内涵和适用范围。

(二)优化信息发布流程,提升时效性

对各类政府信息的发布时间、内容、责任人等进行详细录,明确各科室信息发布的时限要求,确保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开让群众实时了解城管执法工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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