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1:14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地委、行署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发布《喀什地区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到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疏附县人民北路28号,邮编:844100、联系电话:0998—325606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紧紧围绕疏附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结合我实际,着力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紧扣局业务工作和群众关切,扎实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项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2025年,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和时限要求,聚焦就业促进社保扩面劳动维权人事人才等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0条,包括就业信息宣传45社保政策32劳动维权5条人事人才28条,较上年稳步增长。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同时利用好公众号直播、面对面宣讲等载体,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获取有效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确保申请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2025年,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加强队伍管理,明确要求,工作定人定岗定责。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和合规性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安全合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岗位变动变动情况工作任务调整,及时优化公开目录结构,提升信息检索便捷性,政务信息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以来,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合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形成以疏附县零距离专栏为核心,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为补充的多元化公开平台体系。规范维护网站公开专栏,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格式统一。通过镇村两级公示栏等渠道,推送惠民政策、通知公告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提升信息覆盖面和可及性。

(五)监督保障。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广泛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效。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数量、内容、程序、时效等进行定期自查和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公开内容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公开信息与群众实际业务办理针对性不够,针对就业政策、养老保险待遇知晓等重点领域的深度解读信息较少,群众理解和运用信息的便捷性不足。

2.公开渠道效能发挥不均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也不够丰富,多数依赖线上渠道,形式比较单一,公示栏等线下渠道的信息更新有一定的短板

(二)改进措施

1. 聚焦需求优化公开内容。围绕群众关切的就业促进养老待遇享受劳动者维权等重点工作,增加政策解读、办事流程指引等深度信息公开。

2. 统筹推进渠道建设。加强线下公开渠道管理,强化线下多渠道宣讲和线上直播并存的方式,同时加强多渠道信息宣传力度,多元化为群众提升办事效率,及时发布就业、养老劳动者维权群众关注的最新消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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