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76083165/2026-00065 公开信息来源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日期 2026-7-20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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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6年07月20日 18:55 点击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的《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新自然资规〔2022〕4 号),自2022 年7 月 16 日起施行,核心是统一裁量尺度、压缩自由空间、保障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覆盖土地、矿产、测绘、规划全领域执法。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要求,细化量化处罚标准,杜绝畸轻畸重、同案不同罚。整合自然资源执法职能,适配土地、矿产、测绘、规划领域法律法规更新,解决裁量随意、执法不统一问题。

规范执法行为、防范廉政风险,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

二、核心适用与原则

适用范围全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含依法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均适用本办法。

裁量定义在法定处罚种类、幅度内,综合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处罚、罚何种、罚多少的权限。

基本原则依法、合理、公平、公正、公开、效率,同类违法行为处罚尺度基本一致,排除无关因素干扰。

三、监督与责任

自我纠错:执法机关发现裁量不当,主动纠正;

层级监督:上级定期检查下级案件,纠正不当裁量;

责任追究:裁量不当被复议 诉讼撤销变更、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过错责任;徇私滥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配套裁量基准

办法配套土地、矿产、测绘、规划4 类裁量基准,对 90余项处罚事项,从违法情节、处罚阶次、量化标准逐项细化,实现 “一案一基准、裁量有依据”。

、实施意义

执法端:统一尺度、规范流程、降低风险;

相对人:预期明确、权益可保、公平可及;

监管端:全链条监督、刚性约束、依法行政。

关联稿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