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76083165/2023-00074 公开信息来源 疏附县教育局
公开日期 文号
信息有效性 公开形式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提升义务教育水平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疏附县教育局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3年10月13日 15:55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提升义务教育水平的实施方案解读

一、为什么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依法予以保障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凡年满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二、疏附县控辍保学重点对象是什么?

将流动人口集中的乡镇、村社区作为重点监测区,小学高年级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学籍接转追踪和精细化管理作为重点工作环节。

三、如何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一)键全学户册信息核查统计机制,进一步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规范和落实学户册制度,摸清适龄儿童少年底数,精准完善学户册信息档案。发挥全国学籍联网优势,县学籍管理部门做好辍学学生的标记登记工作。完善流入流出地学籍接转机制追踪流动儿童少年就学动态情况实现联控联保。

(二)落实行政督促入学和劝返复学制度,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义务教育学校要上下联动,强化对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惠民政策的宣传。落实行政督促入学制度,每学年秋季学期,向小学、初中起始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督促家长积极做好孩子入学工作。坚持依法控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监护人和家长,坚决采取法律强制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

(三)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切实防止学生辍学。公安部门、残联每月向教育部门提供县域内0-18周岁儿童少年户籍动态信息和实名制登记的残疾儿童少年基本信息,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合作协力把农村、边远、贫困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社区)作为重点监测区域,把小学高年级和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强化“控辍保学”情况监测预警。

四、如何巩固控辍保学效果?

(一)扎实做好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核查及劝返复学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层层成立专班,认真做好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少年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花名册”数据信息比对,对疑似辍学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己确认的辍学学生,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劝返档案,实行全程监控、随时报告,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跟踪到位、去向明确,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返复学。

(二)落实义务教育各项资助政策,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失学辍学。严格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原则,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惠民政策“应享尽享”,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切实发挥学生关爱专项资金作用,精准资助贫困家庭困难儿童少年。

()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检查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依法对各乡(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每日到校情况日报告制度,对督导检查和学生每日到校情况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中小学校进行反馈、督促整改。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应提出警告,对拒不整改的,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政策解读部门:疏附县教育局基教股

办公地址:疏附县托克扎克镇胜利路

联系人:赵旭东

联系电话:0998-2555877

关联稿件: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提升义务教育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