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加快农田水利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建得起、管得好、长受益”,持续发挥工程长期效益,促进我县农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国务院令第669号)《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新水厅(2017)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疏附县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实际,制定《疏附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县直单位和12个乡镇和场意见,修改补充完善,现将该《疏附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面向社会公示,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2352972498@qq.com,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联系人:安外尔·拜克日
联系电话:13899117275
附件:《疏附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试行)》
疏附县水利局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