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财政局
疏附县财政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县财政财务、会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相关工作。
(三)根据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县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提出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的建议,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财税政策、完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的建议。
(四)承担全县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全县每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财政预决算公开;完善全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监管财政票据;核定管理彩票资金。
(六)组织制定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县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地方国库资金使用;负责制定县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管理全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七)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八)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按规定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管理国债资金,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政府外债,组织实施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和审核、申报、转贷、签订贷款协定以及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的监管工作。
(九)参与拟订全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全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中央、自治区和地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管理各项财政扶贫资金。
(十)会同县有关部门管理中央、自治区及地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资金,会同县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政策和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全县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全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十二)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规范会计行为;组织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补充规定并贯彻执行;组织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会计人员从业资格。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存在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金财工程)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 夏季:10:00-14:00;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8-3256944
单位地址:疏附县团结北路6号
负 责 人:米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