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来源:疏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16日 15:03 点击数:

疏附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喀什地委批准的《疏附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3号)和《关于<疏附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疏党办[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疏附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疏附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商贸、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疏附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定县商贸、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自治区、地区产业政策,拟定疏附县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组织协调重点产业调整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

(三)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工业经济运行;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气运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地区拟订的行业专项规划、计划、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指导轻工、纺织、机电、建材等行业管理;负责工业、信息产业及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制定的技术改造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和规划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方向和布局;负责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初审、备案和上报工作。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拟订并组织落实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作。

(四)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及信用担保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员的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负责实现工业节能目标的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法规、规划、政策;推进有关循环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有关清洁生产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工业节能执法工作。负责规口管理行政区划内的散装水泥行业发展和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五)拟订轻工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行业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性建议;负责轻工业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行业经济运行分析和产业发展。负责协调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负责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及时兑现国家、自治区、地区扶持政策;扩大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指导协调乡村生产车间运营。

(六)协调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定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执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七)组织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落实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大宗进出口商品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地方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边境贸易有关经营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边民互市贸易的相关协调工作;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承担有关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推动协调企业同周边国家及中东欧国家多方面合作交流。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八)贯彻执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定地方性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初审;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九)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我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金融企业除外)初审。

(十)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体系,牵头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十一)负责推进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推进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的互联互通及重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统筹指导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协调电子信息产业重大专项实施。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疏附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承担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承担机关会务、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接待和重要文件的起草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年度考核、队伍建设、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承担对机关车辆、环卫、资产设备的管理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商务领域有关政策研究,负责牵头拟定综合性文件及重要材料;负责商务系统法制化建设和依法行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二)工业信息化股。综合研究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结构调整、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势,统计相关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及运行动态;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落实自治区、地区纺织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实施;负责协调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行业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及时兑现国家、自治区、地区扶持政策;扩大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容量;指导协调乡村生产车间建设和运营;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相关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审核上报国家、自治区技术改造等转型升级项目;指导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落实技术创新政策措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合作;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落实自治区、地区轻工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轻工业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落实自治区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指导装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术创新等工作,协调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和推广应用。负责落实工业领域绿色发展、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相关政策;组织推进工业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落实建材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建材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拟订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管理工作;指导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指导信息技术在全社会的推广应用;协调企业信息化、两化融合建设;指导重要工业领域控制系统、工业互联网等安全体系建设;落实自治区、地区盐业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负责盐业行业管理;落实自治区、地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落实物流基地建设和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标准,承担县减轻企业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商贸物流股。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动无店铺销售规范发展;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市场协调发展,制定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各类商品市场建设;负责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车)等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拟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推动商务系统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相关工作;负责电子商务项目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物流加工等新兴业态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指导推进中小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监测统计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应状况,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石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指导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商贸服务(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

(四)外经贸股。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管理,指导、协调进出口业务;申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际货运代理发展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推动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负责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技术进出口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跨区域电子商务国际合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统计、分析及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政策、规章和办法;组织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外直接投资(金融类除外)、对外承包工程及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及项目,规范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秩序,监测分析和统计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运行情况,执行中国公民出境就业的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合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境外安全保护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商务领域对外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边境贸易的组织实施和重大边贸问题研究;推动边贸提质升级和边民互市贸易的发展;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  

第五条疏附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第六条疏附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疏附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人:杨晓宝(疏附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单位地址:疏附县肖古孜东路8号

联系电话:0998-3252098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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