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附县统计局

来源:疏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有效性: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16日 15:06 点击数:

疏附县统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根据喀什地委批准的《疏附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3号)和《关于<疏附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疏党办〔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疏附县统计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疏附县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和自治区、地区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规定和下达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编制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调查、社会经济调查、社会监测;审查和审批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市场。

(五)逐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六)组织指导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专业职务资格的统一考试和统计人员上岗培训及资格考试的有关工作;切实抓好对统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七)依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八)指导中央、自治区、地区驻县单位的统计工作。

(九)负责疏附县调查点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疏附县统计局不设内设机构。

第五条疏附县统计局行政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

第六条疏附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疏附县统计局

联系人:  王强 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联系电话:0998-3252592

详细地址:疏附县托克扎克镇胜利东路2号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10:00--14:00,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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