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疏附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疏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疏附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喀什地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疏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5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其中,预测5—9月是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高发期,特别是汛期极端强降雨过程及地震引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可能性大;10—12月地质灾害相对低发,需防范由冻胀、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同时,要加强防范水利水电、公路等工程建设和矿山开采、削坡建房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
(一)降水、气温变化趋势预测。根据气象局部门预测,预计2025年光热水条件好于历年。疏附县年平均气温12.9—13.4℃,较历年平均偏高0.7℃;年降水量66.6—90.7mm,较历年平均偏多5%—10%;极端灾害性天气频次多于历年,强度略重于2024年。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疏附县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2024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地震活动情况,结合2024年冬季积雪情况及2025年度降水、气温变化趋势预测分析,预测2025年疏附县地质灾害较往年呈上升趋势,灾害主要集中在5—9月汛期,泥石流、坍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多发。我县被行署定为2025年需加强防范区域,塔什米里克乡为我县易发区乡镇。
二、2025 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
(一)压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县自然资源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指导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责任,住建、交通、水利、文广旅、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防灾责任人的避灾和治理责任。各乡镇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编制、报批和实施本行政区域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减灾和监测预防责任,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区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灾险情信息共享工作,重点做好汛期重点时段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地震重点危险区等重要区域的地质灾害防范。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制定支持和规范群测群防工作的具体举措,动态更新群测群防员信息,进一步完善队伍建设;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人防+技防”优势,协助乡镇进一步压实群测群防各个环节责任,及时核实处置监测预警信息,提高地质灾害预警时效性。持续强化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等多部门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密切关注极端天气过程,科学分析研判地质灾害风险,着力加强山洪引发泥石流预报预警合作,及时准确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信息。健全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叫应”机制,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大基层单位预警响应措施的监督提醒力度,严格落实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临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等机制,形成预警、响应、反馈核实工作闭环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县自然资源部门要有计划开展全覆盖“地毯式”巡查排查;统筹专业技术力量,发挥应用遥感、测绘等信息技术作用,重点对学校、医院、村庄集镇等人口密集区,重要交通干线、重点水库库区、工矿场地、施工工地、临时工棚和施工便道等重点区域以及农家乐、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场所、重点地段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密切关注隐患点动态变化和新增隐患点情况,及时补充、更新隐患点信息,逐一落实防灾措施。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做好重点领城地质灾害防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要高度重视和深入研判交通道路、水利水电工程、在建生产矿山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风险,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及时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监管建设单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并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要求,落实落细防治措施,严防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威胁及工程建设本身诱发地质灾害。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科学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县自然资源局要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具体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积极统筹资金,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原则,实施工程治理和排危除险,最大限度消除或减轻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对于工程治理成本远大于撤迁成本或通过工程治理难以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的居民点,结合乡村振兴统筹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要规范使用资金,不得用于置换已拨付到位的中央地方财政资金等各渠道建设资金,及与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做好交通、通信、医疗、电力等专业技术人员骨干培训,着力提升应急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人员、物资配备和经费投入,确保地质灾害发生后能迅速提供应急保障。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商工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国网疏附县供电公司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认真组织地质灾害科普宣传教育和防灾避险演练。自然资源部门要持续开展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体,分领域、分层级对地方党政干部、基层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受威胁群众开展防灾避险培训,定期组织基层一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系统培训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技能,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自然资源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在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内开展1—2次地质灾害避灾避险演练,强化预案演练及实操检验,不断增强各族干部群众自救互救和防灾避险能力。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值守调度和信息报送等各项制度。各乡镇,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广旅、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值守、灾险情速报等制度,一旦出现险情和灾情,要第一时间主动了解灾险情信息,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旅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请各乡镇,各责任单位分别于2025年6月3日12时前将本乡镇、本行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含应急预案),9月25日12时前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结(含印证资料)经主要领导签批后(红头文件扫描件)通过公文网报送至县安防委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马木提,19999588015。
附件:1.疏附县2025年地质灾害值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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