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临时用地使用管理、健全临时用地有偿使用机制,切实保障土地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合法权益,实现我县临时用地收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督促各县市制定并公布临时用地租金标准的通知》及《关于确定设施农用地占用国有土地租赁费标准的请示的批复》(疏政字〔2025〕450号)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疏附县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土地定级基准地价及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实际情况,制定《关于规范疏附县临时用地租赁费标准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现就《本方案》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1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个人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单位须以书面形式反馈并加盖单位公章。请在邮件名称上注明“关于规范疏附县临时用地租赁费标准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998-3253286
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疏附县文化路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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