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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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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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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疏附县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9-28 18:05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疏附县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与价格评估体系,疏附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过前期外业资料的调查,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测算,我局已完成农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要求,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主管部门应当组织针对成果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疏附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二、听证会时间

2026年10月28日。

三、听证会地点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四、听证会须知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登记在本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等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本次项目基本情况,对项目基本情况有大致了解;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4、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记录,保守国家秘密。

5、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听证会应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纪律,不要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4、听证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六、申请方式

凡符合上述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请在申请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7日20时)前携带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祖力卡尔·玉素甫卡地尔 联系电话:18699895626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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