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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7/2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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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附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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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羊大道重型货运车辆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来源:疏附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6-07-20 17:2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疏附县五羊大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不断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有效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结合我道路交通实际,拟定五羊大道重型货运车辆限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管理措施

(一)限行时间

重型载货汽车每日8:00时至24:00时限行,其他时段允许通行,轻型及以下载货汽车全天正常通行。

(二)限行路段

疏附县八里桥与喀什市交界处(起点)→五羊大道→五羊大道与吾库萨克镇8村交汇处(终点)(双向禁行)

(三)绕行路段

进入疏附县辖区限行货车可选择以下路线行驶:

1.乌帕尔检查站入喀限行车辆,可由绕城高速(G314)疏勒、阿图什方向驶入,行驶至库曲湾收费站或绕城高速(G581)疏勒县、草湖出口驶出。

2.疏附县入喀限行车辆,可由疏附县吾库萨克镇8村驶入X442线,行驶至S644省道(喀南快速路)通行。

3.由喀什方向前往塔什库尔干县途径疏附县限行车辆,由新G314绕城高速行驶至前往塔什库尔干县出口驶出。

4.由疏勒县方向去塔什库尔干县途径疏附县限行车辆,由G581绕城高速行驶至前往塔什库尔干县出口驶出。

5.进入疏附县辖区的限行车辆,可由疏喀大道、花城大道驶入。

(四)限行车辆

1.本限行措施中载货汽车,是指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机动车类型》GA802-2019)规定的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

2.新能源重型载货汽车根据本通告中关于货运车辆限行措施执行。新能源载货汽车车辆类型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

(五)通行证办理

确实需要进入城区的限行车辆,可通过“12123”APP等互联网渠道申请货车通行码或前往疏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理审批手续,按照指定时间、路线进入城区。

二、其他规定

1.军警货车、消防车、应急救援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时,不受限行限制;城市公共管理部门的公交车辆、养护车、洒水车、清扫车等进行作业时,不受限行限制。

2.因运输生产、经营、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建设项目等特殊情况确需在限行区域或路段通行的,可凭有关证明材料提前备案审批。

3.违反本公告规定在限行区域及路段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6年8月25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自通告发布日起三十日内为执法缓冲期,缓冲期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原则上对违反管制措施的车辆予以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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