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相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对以下拟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案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期限:2026年7月17日-7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拟认定决定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来访等方式向本局实名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具体线索或证据。
受理部门: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社会保险股
联系地址:疏附县人民北路28号
联系电话:0998-3254169
特此公示。
疏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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