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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4/02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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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疏附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疏附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6-04-02 10:4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2026疏附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稳步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和种粮积极性,全力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结合疏附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意见》《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30>的通知》2026年喀什地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种植结构调整和提升耕地地力等有机衔接,结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和粮食生产实际,将资金优先补贴符合条件种植小麦的耕地,保障农民种粮收益,调动种植小麦积极性,确保口粮供给绝对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范围:2026县政府下达各乡(镇)小麦生产目标任务。

(二)补贴对象:疏附县辖区内耕地上合法从事小麦的

实际种植户。注意:对于无劳动力、弱劳动力等家庭,通过社会化服务进行代耕、代种、代管、代收或互助生产的,以土地实际经营权所有者为补贴对象。

(三)补贴标准:种植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30元。

(四)补贴条件:一是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二是补贴耕地要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深松整地等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具体措施;三是果粮间作田按照科学折实后的小麦播种净面积,给予核定补贴;四是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以及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和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三、方法步骤

(一)补贴面积的界定。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以拥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其他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同时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已转为设施农业或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等。

(二)补贴面积申报和兑付方法。由种植户据实向村委会申

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村级全面核实,进行实名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乡复核,县农业农村核实认定。县农业农村核准耕地补贴面积后,再次由村委会进行公示包括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向财政部门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和补贴发放清册,并会同财政部门办理补贴兑付工作。在进行兑付前,按照分户清册向农民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手印后,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补贴资金发放,明确补贴资金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资金安排和拨付。根据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补贴资金情况、下达各乡(镇)小麦生产目标以及历年结存资金三项因素,核定乡(镇)补助资金总额,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程序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补贴资金出现结余的,可转入下一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继续使用;补贴资金不足的,原则上由财政配套资金予以补齐,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要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坚决杜绝擅自扩大或缩小补贴对象,改变补贴标准范围,实现应补尽补。县农业农村负责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面积核准以及资金监督使用和绩效落实;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补贴资金落实、资金拨付、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县农业农村局承担补贴发放主体责任,主要负责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兑付资金、宣传解释等工作。乡负责本辖区补贴政策的具体组织实施管理工作,做好补贴面积的申报、统计、核实、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和录入以及政策宣传等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乡村要公布举报电话,拓宽补贴问题线素反映渠道,推受社会监督。县农业农村会同自然资源、财政、审计等部门建立运行监管机制加强补贴情况的日常监督。纠正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三)泣重绩效考校。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同财政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开展定期调度,确保731日前完成补贴兑付工作,并于次年15日前将补贴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报地区农业农村,县财政局等部门

疏附县问题线索举报电话:0998-325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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