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稳定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充分释放节日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拉动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6年01月01日—2026年12月31日
二、补贴类别及专项标准
(一)新春百货焕新券
1、活动时间:2026年02月01日—03月31日
2、活动资金:总额50万元(用完为止)。
3、参与企业:全县范围内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内部管理规范、商业信誉良好,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经营规模达标、运营状况稳定,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经营台账,且自愿参与并承诺诚信合规经营的百货类市场主体。
4、补贴标准:依托指定第三方线上平台定时投放电子消费券,设置三档新春专属面值:满50元立减10元、满100元立减20元、满200元立减40元、满300元立减60元。
5、发放时间:活动期间,每周周一、周三、周五消费者可通过平台指定页面申领,单个消费者活动期间每档面值消费券限领1张,券面有效期7天,单笔消费仅可使用1张,不可叠加抵扣,逾期自动作废。
(二)购车焕新补贴
1、活动时间:2026年1月25日—12月31日
2、活动资金:总金额200万元(用完为止)。
3、参与企业:辖区内经营信誉良好、管理规范、服务优质,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汽车经销企业。
4、补贴对象:活动期间在参与企业初次购买非营运乘用车的消费者。
5、补贴标准:按车辆价格(含税)的3%给予补贴;可与经销商、厂家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三)商品流通消费
1、活动时间:2026年1月1日—12月31日
2、活动资金:总金额300万元(用完为止)。
3、参与企业:全县范围内经营信誉良好、管理规范、服务优质,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商贸企业。
4、补贴对象:(1)组织企业开展展销活动的,每次补贴10-20万元;需提供相关材料;(2)开展家电下乡,单个主体最高10万元,需提供相关资料。
三、其他事项
本方案自正式发布之日开始实施,有效期内如遇上级有关最新政策对涉及本政策内条款需进行调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疏附县商工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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