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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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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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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认定结果的公告(第一批)

来源: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4-16 11:1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关于开展自治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函〔2021144号)《自治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恢复方式销号图斑工作指南(试行)》,疏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第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调查评估,确定3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均已完成自然恢复。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

社会公众或相关权利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携带有关资料至疏附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地址:疏附县文化南路3,联系人:贾学元,联系电话:18196309242

附表:疏附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

疏附县历史遗留矿山自然恢复图斑基本情况表

序号

图斑编号

图斑面积

(㎡)

后期管护单位

1

CT6531212016000018002

1686.46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2

CT6531212016000018003

2841.25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3

CT6531212016000006001

5448.07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注:1.图斑编号为国家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内图斑编号;

2.地理位置尽可能填写详细;

3.图斑面积为国家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内图斑核定面积;

4.中心坐标使用国家历史遗留矿山核查系统内中心坐标(绝对度);

5.图斑影像大小需一致,建议高度不超过5厘米,宽度不超过7.5厘米


疏附县人民政府

202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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