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主要包括疏附县中心城区、疏附广州工业城(园区)、乌帕尔镇、石园镇部分区域。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面积为28.83平方公里。22个城镇单元规划范围共计46.93平方公里。
二、规划单元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以现状基础功能及未来发展方向为引导,按照有利传导及便于实施的原则,明确各控制单元的主导功能,对规划范围进行控制单元划分。
规划范围共划分22个单元,具体划分如下:
653121-0101-002单元:居住生活单元,品质居住生活区与康养休闲区。面积为205.26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151.57公顷。
653121-0104-003单元:工业发展单元,以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等为主的新兴数智片区。面积为218.98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209.12公顷。
653121-0101-012单元:居住生活单元,文化创意功能集聚区与品质居住生活区。面积为222.32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187.10公顷。
653121-0103-004单元:商业商务单元,中心城区北门户、经济价值牵引及配套服务完备的城北经贸起步区。面积为179.87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169.03公顷。
653121-0103-013单元:商业商务单元,集大型商业综合体和生产加工为一体的综合商贸物流区。面积为291.84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236.92公顷。
653121-0101-005单元:居住生活单元,品质居住生活区与配套教育、医疗、商贸为一体的综合功能区。面积为240.55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201.97公顷。
653121-0101-008单元:居住生活单元,行政办公与居住区及配套设施融合的综合区。面积为114.1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112.8公顷。
653121-0102-015单元:综合服务单元,高等教育基地与品质居住的综合服务区。面积为283.35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180.56公顷。
653121-0105-010单元:物流仓储单元,工业仓储等服务功能集聚区。面积为145.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143.28公顷。
653121-0102-011单元:综合服务单元,康养医疗综合服务区。以下简称花城大道5单元;面积为126.55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118.12公顷。
653121-0102-006单元:综合服务单元,集办公、生态休闲与康养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面积为189.59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44.22公顷。
653121-0107-007单元:交通枢纽单元,以交通枢纽为中心,集教育办公、品质居住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面积为132.72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94.04公顷。
653121-0108-009单元:战略预留单元,生态休闲与品质居住生活区。面积为267.93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8.36公顷。
653121-0104-014单元:工业发展单元,新兴产业及生产加工区。 面积为229.39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68.34公顷。
653121-0101-016单元:居住生活单元,商贸与品质居住生活区为一体的综合功能区。面积为348.18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219.74公顷。
653121-0101-017单元:居住生活单元,品质居住生活区。面积为219.83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171.47公顷。
653121-0102-018单元:综合服务单元,教育、居住及商业为一体的综合功能区。面积为273.19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238.86公顷。
653121-0102-019单元:综合服务单元,行政办公、医疗教育、居住、商业为一体的综合功能区。面积为320.02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228.28公顷。
653121-0101-020单元:居住生活单元,传统居住生活区。面积为127.26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88.42公顷。
653121-0102-021单元:综合服务单元,面积为122.70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0.001公顷。
653121-0104-022单元:工业发展单元,面积为428.11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425.90公顷。
653121-0102-023单元:综合服务单元,面积为106.69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为26.14公顷。
三、发展定位
落实《疏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市性质,充分发挥多重战略优势、资源基础,协调自然资源、劳动力和资本等要素有序发展,将疏附建设成为“绿洲乐都、丝路商城”。承接国家、自治区、喀什地区重大战略部署及上位规划使命,贯彻“新疆一盘棋,南疆是棋眼”的高质量发展要求,精准把握疏附县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发展条件,突出城市发展特色,确定城市性质为:南疆地区重要产业基地,喀什城市圈国际商贸物流城市,西域民族特色彰显的田园绿洲城市。
四、发展规模
规划范围内总用地规模46.93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用地面积为28.83平方公里。
至2035年,规划区人口约为17.0万人。
五、用地布局
本次规划范围面积为28.83平方公里。
居住用地面积845.37公顷,占规划范围的29.3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511.18公顷,占规划范围的17.74%。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349.97公顷,占规划范围的12.14%。工矿用地320.98公顷,占规划范围的11.14%。仓储用地119.94公顷,占规划范围的4.16%。交通运输用地428.04公顷,占规划范围的14.85%。公用设施用地59.81公顷,占规划范围的2.08%。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86.55公顷,占规划范围的6.47%。特殊用地56.84公顷,占规划范围的1.96%。未利用地73.34公顷,占规划范围的2.54%。
六、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建立“四横四纵”的主干路网格局。
根据疏附县中心城区未来发展规划用地布局结构,构建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本次规划确立了“四横四纵”的畅达路网结构。“四横”分别为花城大道、中央林荫大道、迎宾路和站敏路;“四纵”分别是G314国道(新线)、喀南快速、人民路、广州大道。
七、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严控城市生态底线,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完善绿道水网系统,构建绿色城市建设与生活方式,建设生态城市。串联城市公园,结合绿地系统,打造城市环形绿道,布局城市绿道、片区绿道、社区绿道三级网络,与机动车空间隔离,营造独立舒适的绿道环境,兼顾交通出行、休闲游憩。
八、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县级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落实,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对应十五分钟生活圈配套服务设施,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对应五分钟生活圈配套服务设施。生活圈配套服务设施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报批稿)进行配置。
1、县级公共服务设施: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
2、组团级公共服务设施:对应十五分钟生活圈,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九年一贯制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大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养老院、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派出所、文化活动中心、商场等。
3、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对应五分钟生活圈,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幼儿园、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室外综合健身场地、托老所、社区食堂、快递送达设施、生活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再生资源回收点等。
九、开发建设管控
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强度分区按照非居住用地和居住用地两类控制,可划分为六个开发强度分区,分别为FAR≤0.5、0.5<FAR≤0.8、1.0<FAR≤1.5、1.5<FAR≤2.0、2.0<FAR≤2.5、2.5<FAR≤3.5。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开发强度总体控制原则可概括为:
沿城市景观轴线两侧区域开发强度较高;
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商业中心、行政中心周边地段开发强度较高;
城市核心区开发强度较高;
配建托幼等公益设施的地块,可适当提高住宅部分开发强度。
十、规划实施
本规划衔接《疏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相关内容,是指导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管理、发展的法定依据。在下位规划编制、专项工程设计、建筑方案设计等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的管控要求,确保自上而下的规划传导和自下而上实施反馈。
十一、附件
自该公示开始之日起30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并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地址,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办理程序。
联系人:姚立新
联系电话:17690118976
电子邮箱:12079991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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