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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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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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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来源: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10-30 18:4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疏附县人民法院(2023)新3121民初4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附县国土资源局与被告喀什世纪林果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0年7月28日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之内被告将案涉1521427平方米的土地返还给原告”判决内容,我局已于2024年4月23日向喀什世纪林果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关于限期办理注销不动产登记的通知》,要求该公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疏地籍国用(2000)字第0024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交回疏附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但截止目前该公司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土地登记规则》第三条、第五十八条,已对喀什世纪林果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疏地籍国用(2000)字第0024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登记,该《国有土地使用证》自本公告之日起废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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